2009年9月18日 星期五

〈自力救濟新觀點〉 自組合作社 公平分享勞動成果---------江一豪和他的搬家合夥人

2009-7-21 自由時報



〈自力救濟新觀點〉 自組合作社 公平分享勞動成果---------江一豪和他的搬家合夥人

文/莊雅涵


頂著國立大學中文系畢業的學歷,如今卻成為以體力謀生的搬家工人,江一豪的人生在旁人看來總難掩傳奇色彩。侃侃而談以合作社模式創立「群力搬家公司」的歷程,他說,一切都是因為相信資本主義的遊戲規則是有可能顛覆的。


記者轉行當搬家工人 發現靠行弊端


「一開始只是單純地想要體驗而已。」幾年前,甫辭去主流媒體的記者工作,長期關心社會弱勢的江一豪出於好奇,進入知名搬家公司工作。


從旁觀紀錄的記者蛻變為第一線搬家工人,他深刻體會到「靠行」制度的不合理:首先是利潤分配,由於公司壟斷了客源及宣傳途徑,即使師傅掌握了所有的生產工具──車子、技術、與身體,卻須全盤服從老闆訂下的利潤分配方式;接著還有各種不合理的管理規則,小至制服、貨車廣告樣式的吹毛求疵,大至禁止員工透過公司外管道接工作,即使是幫親朋好友搬家,也可以「私趟」為名對員工開罰,甚至在貨車上加裝GPS以控制師傅行蹤,「對搬家工人來說,明明生產工具就是我的啊,明明每一分錢都是我爬樓梯去賺回來的,居然落得這種好像任人宰割的情況。」


問題出在制度本身的邪惡


然而,這種勞資關係的衝突,並不能僅歸咎於個人,而是資本主義的不公平遊戲規則,讓掌握優勢的資方得以對勞方予取予求。


「就勞資關係而言,搬家這一行可以說是其他行業的顯影:老闆多拿一點,工人就少拿一點;工人拿多一點,老闆就少拿一點。但當雙方實力不均等,老闆壟斷了絕對的生產關係後,也就掌握所有遊戲規則的制定,而突然變成了員工討厭的老闆;但這不是個人的邪惡造就,今天如果討厭老闆的某位司機離開搬家公司,開了貨運行當上老闆,若也對這『實力原則』照單全收,往往就變成自己當初所討厭的那個老闆。所以,問題出在制度的邪惡,而非個人。」


不分頭家 共同管理分攤利潤


離開搬家公司後,江一豪開始思索打破這種剝削模式的經營方式,最後,因為遇見一位有10年跑單幫經驗的搬家師傅,開啟他對於「勞動合作社」的想像。簡單地說來,便是有機連結個體化的工作者,以彼此能夠認可的制度共同管理公司、協議利潤分攤方式。


「習慣了大公司的制度,一開始跟那位師傅出去跑,總覺得他不太專業,既沒穿制服、貨車也沒那麼乾淨,但我發現他跟客戶的關係都非常好。」多跑幾趟後,他頓時理解:正是個體化的經營模式取消了老闆、工人、消費者之間的剝削,才讓搬家師傅和客人之間相處如此坦誠、信任。


評鑑機制是雙面刃 消費者反蒙其害


諸如「崔媽媽」等評鑑機制的介入,使得原本在勞資關係中處於弱勢的勞方,更要直接代替公司承受消費者對服務品質的要求。


江一豪發現,由於消費者掌握「投訴」的尚方寶劍,往往要求特別多,像是「順便」帶走不需搬入新家的東西等,殊不知每一次「順便」的服務,對工人來說都是額外的勞動。


而面對公司和消費者的壓力,不滿的工人往往以把貨疊鬆一點,利用增加出車趟數等方法「砍人客」,將成本反饋於消費者。另言之,因「消費者至上」擠壓勞動者尊嚴的制度,反倒可能使工人、消費者都互蒙其害。


是自己的事業 工作當然賣力


勞動合作社不分「頭家」、直接分配盈餘的經營方式,則翻轉了上述結構。由於取消了老闆所分霑的利潤,工人可以給消費者更便宜的價格,自己的所得也提高,彼此互惠;對工人來說,也不再能以「這是公司的case不是我的」而打混,相反的,正因為每個case都牽涉合作社自身的名譽,才鼓舞工人拿出最敬業的態度服務,減少「砍人客」的機率。


當然,對工人而言,合作社制度也還給他們對勞動品質及生活節奏的掌控權,得以從科層管理的排班制度、GPS追蹤下逃逸,開始享受家庭生活與休閒生活……。


盼合作社模式 造福體力勞動業


成立近3年,雖然「群力」的知名度仍難以與大公司匹敵,談起人手的擴充和逐漸穩定的客源,江一豪露出驕傲的微笑:「至少,我可以靠專職搬家養活自己!」然而,他更希望自己的經驗能鼓舞更多苦於不公勞雇體制的基層勞動者,「只要掌握生產工具與技術,勞動者應該有勇氣掙脫不合理的靠行制度。好比清潔工、計程車、保全、乃至許多體力勞動行業等,只要團結起來,我們就可更公平地分享我們的勞動成果!」(作者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創業小常識


‧什麼是勞動合作社?


一群勞動者群集提供勞務,以合作社名義對外承攬業務,對內以民主原則共同管理,且依據工作量及性質公平分配勞務所得,社員即股東。


 


‧如何設立勞動合作社?


依據《合作社法規》向主管機關內政部申請「合作事業籌組」,經核准後即可設立。限7人以上;得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


下水道雨水暴衝 先工人 林志聰公瞬間溺斃

2009-7-17 自由時報



下水道雨水暴衝 工人瞬間溺斃















林志聰被水泥涵管壓住,動彈不得,義警消深入工作坑救人仍不治。(記者方志賢攝)
林志聰是被直徑約1公尺、重達300公斤的水泥涵管壓住大腿,難以脫身而死亡。(記者方志賢攝)

〔記者方志賢/高縣報導〕300公斤的水泥涵管壓身,1名工人眼睜睜被湧進的洪水滅頂!


300公斤涵管被沖垮


高縣消防局昨上午10時接獲報案,高雄縣鳳山溪污水處理廠發生工安意外,救難人員火速趕抵,發現工人林志聰(21歲)受困在18公尺深的下水道工作坑內。


救難人員以梯子爬進工作坑,坑內積滿大量雨水,水深2公尺,潛入水裡才發現林志聰整個人浸在水裡,拉動其身體,發現他的左大腿被內徑約80公分、重達300公斤的水泥涵管壓住,動彈不得。


1施工人員及時逃出


救難人員先以抽水馬達將水抽出,抽了2個半小時,身體才露出水面,再以鐵撬搬開水泥涵管,用纜線把林志聰拉出坑外,不幸的是他早已沒有氣息。


意外發生時,林志聰與另名工人程柳淇在坑內工作。心有餘悸的程某向警方表示,2人施工時,水泥封管的涵管突然被水沖垮,正好壓到林的大腿,大量水從裂縫湧入工作坑,他見狀趕緊爬上坑外,找來氧氣筒丟入坑內,但水勢實在太大,意外發生不到1分鐘,林就被水淹沒,不見蹤影。


施工單位表示,該下水道涵管工程已近完成,污水廠附近數十個類似工作坑,每個工作坑完成後,會以水泥將涵管封閉,並留有洩水孔,紓解水壓。


連日大雨 增加水壓


包商說,發生意外的工作坑在下水道最下游,水壓最大,由於近日接連大雨,雨水積滿下水道,產生強大水壓,沖垮水泥涵管而造成意外。


后里圳擋土牆倒塌 壓死2工人 黃義明公、陳錫聰公

2009-7-13 自由時報



擋土牆倒塌 壓死2工人















后里圳二支線改善工程發生擋土牆倒塌意外,造成2名工人死亡。(記者蔡智銘攝)
2人被夾在溝壁與擋土牆之間,利用怪手挖開,才把人救出,可惜送醫仍不治。(記者蔡智銘攝)

〔記者蔡智銘、張瑞禎、劉曉欣/綜合報導〕台中縣后里鄉農田水利會昨天進行水圳改善工程,2名工人施作溝壁時,被倒塌的擋土牆壓死,肇事原因正由勞委會中區勞安所與檢察官調查中,不排除有人為疏失。


死者為46歲的黃義明及47歲的陳錫聰,分別住在彰化縣和美鎮與埔鹽鄉,2人上工第2天就發生不幸,家屬哀痛欲絕。


案發地點在后里鄉甲后路后里圳二支線,上午8時57分,2人正在灌漿完成的新溝壁外側拆卸板模,不料近50公尺長的擋土牆突然垮下,將2人夾在擋土牆與溝壁之間。


附近工人聽到巨響趕來救人,卻無法移動重達數噸的擋土牆,趕緊調動怪手開挖,近半個小時救出陳錫聰,趕赴現場的消防隊員又拉出黃義明。


黃義明因顱骨開放性骨折,腦漿外露,送醫前已死亡;陳錫聰嚴重血胸,急救後一度恢復血壓心跳,下午傷勢又惡化,家屬決定放棄急救。


黃義明的弟弟表示,哥哥娶菲籍配偶,生了3個孩子,其中2人在菲律賓讀中學,全家都靠哥哥賺錢養家,他還不知道如何把這起意外告訴大嫂;至於陳錫聰與妻子都是瘖啞人,家境貧困,胞弟近來因為罹患肺癌,其母也有大腸癌,家計全由陳錫聰獨撐,家屬希望包商能給一個交代。


意外發生後,外界質疑是混凝土還未牢固,就拆掉鋼軌樁肇禍,但工地主任許信標強調都依程序處理。


尖石/挖斗連環砸 先工人 柯金寶公破頭喪命

2009.9.18 自由時報



挖斗連環砸 工人破頭喪命

〔記者廖雪茹/尖石報導〕新竹縣尖石鄉後山的崩塌地修復工程,日昨傳出一起工安意外。黃姓司機在操作挖土機時,挖斗突然掉落碰撞鐵板模,鐵板模再撞到工人柯金寶的頭部,造成柯某頭顱爆裂,還等不到救護車接駁送下山搶救,柯某已不幸斷氣。


針對這起工安意外,檢警昨天相驗後,擇定明天現勘;勞委會北區勞動檢查所也派員調查意外發生原因,釐清相關責任。


警方調查,尖石鄉玉峰村3鄰的崩塌地修復工程,由農委會水保局發包,16日上午11點多,黃姓司機操作挖土機懸吊鐵板模,51歲的柯金寶等數名板模工人站在旁邊,準備灌漿;施工過程挖土機的挖斗突然掉落,先撞倒鐵板模,鐵板模再壓到柯金寶的左側頭部,當場頭顱爆裂,血流如注。


61歲黃姓司機說,當時挖斗突然傾斜掉落,他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突如其來的意外,也讓其他工人驚嚇不已。檢警昨天下午相驗,死者家屬從彰化趕到竹縣,希望檢警查明意外發生原因,並要求司機和承包商等相關人員負起疏失責任。


南院整地 先工人 劉志偉公溺斃人工湖

2009-9-15 自由時報



故宮南院整地 工人溺斃人工湖















故宮南院工地傳意外,家屬質疑偌大人工湖只有一塊警告牌,無法達警示作用。(記者蔡宗勳攝)
故宮南院發生工人在人工湖「上湖」的溺水意外,經消防人員打撈起來,已無生命跡象。(記者蔡宗勳攝)

警示牌僅1塊 家屬不諒解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故宮南院工地14日傳溺水意外,22歲工人劉志偉到人工湖畔洗滌時,不慎滑落溺斃,死者家屬對偌大人工湖只豎立一塊警示牌相當不諒解﹔趕來了解的故宮副院長黃永泰承諾深入調查,並協助爭取保險給付。


警方調查,故宮南院有兩個做為滯洪池的人工湖,分為上湖與下湖,前者比較靠南側,水域廣達9公頃,北邊的下湖面積較小,但也有6、7公頃,昨天發生意外的是上湖,雖然蓄水量還不到一半,水深仍達3公尺。


警方指出,劉志偉與其他5位工人昨天進行整地工程的修繕工作時,劉志偉疑因臉部沾到泥巴,上午10點多脫掉衣褲下到池畔潑水洗臉,結果一個失足掉進湖內,不諳水性的劉志偉大喊「救命」,同伴看到他在湖面載沈載浮,趕緊丟下繩索救援,但劉志偉沒有抓到,隨即沉入湖內。


由於水深,其他工人不敢下去救人,趕緊打電話通知消防隊,但因工區遼闊,消防人員花了不少時間才抵達事故現場,約11點將劉志偉打撈上岸,但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死者家屬對大湖泊竟然只豎立一塊警示牌,相當不滿,同時質疑包商沒有事先說明湖水深達3公尺,種種不當作為,導致一個青年成為冤魂。


工地主任蔡志龍表示,由於是施工區域,因而只在入口設置警示牌,同時上工前都有進行勤前教育,強調人工湖水深危險,不要靠近,不過事件發生時,曾姓工頭外出買東西不在現場,工安責任將交由檢警釐清。


故宮副院長 協助爭理賠金


故宮副院長黃永泰則要求包商亡羊補牢,在工地圍上施工警告標誌,因劉志偉為人力派遣公司調派的工人,並不在工地第三責任險的保障範圍,故宮會協調包商全力爭取約200萬元的理賠金。


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

颱風職災死亡19人 勞團批勞委會不訂颱風假 該負責

2009-9-8 自由時報



颱風職災死亡19人 給付創新高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莫拉克颱風期間,不少人冒風雨上班,風狂雨大,也造成了十九個勞工因為職災死亡,其中除了十三名水利署工程工人,兩名直升機罹難工作人員之外,四位是上下班途中喪生的勞工。這也創下這項職災給付的新高紀錄。


勞團批勞委會不訂颱風假 該負責


勞團抨擊,勞委會把颱風假上班與否推給勞資協商決定,但勞方處於弱勢,主管機關應為悲劇負政治責任!


依勞保局統計,過去我國每年請領勞保職災死亡給付人數約三百餘人,平均每個月不超過三十人,但這次莫拉克風災短短兩天、就造成十九人職災死亡。除了職災死亡者,其他具有勞保身分的死亡人數共六十六人,總計這次風災期間,勞保核付金額達五千八百多萬。


上下班途中死亡 從寬認定職災


對於職災死亡人數創新高,勞保局指出,勞工在工作中,或是上、下班途中遭逢意外,過去都必須視個案狀況逐一認定是否符合職業災害;但此次風災只要是在工作中或是工作場合,或是上、下班途中,一律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


經認定為職業災害的勞保勞工,其遺屬可請領相當於四十五個月投保薪資的喪葬津貼以及遺屬津貼,計算基礎以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計算。


先前勞團要求勞工颱風假比照公務員,不過,勞委會六月份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仍僅將颱風假上班與否交由勞資協商,只要雙方事先約定、雇主可要求勞工照常上班。因此仍有不少勞工得冒風雨上班。


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指出,勞委會將颱風假歸給勞資協商,事實就是很多資方強行要求勞工上班,不上班還可能丟工作。這問題應該比照勞基法,遇到天災、有必要挪移休假日時的規定,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南市和緯路挖土機翻覆 壓死司機

2009-8-27 自由時報



挖土機翻覆 壓死司機 












小型挖土機從貨車上翻覆,導致陳姓工人不幸身亡。(記者黃博郎攝)

〔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陳姓挖土機司機昨天開著小型挖土機準備從貨車滑下地面,梯子和貨車接縫處的掛勾突然斷裂,挖土機瞬間翻覆壓住陳姓司機,消防局派吊車吊起挖土機救人,最後仍因氣胸和多處嚴重骨折傷重不治。


陳姓挖土機司機和許姓水電工人同屬一家水電公司,昨天上午8時30分,兩人同往南市和緯路施作一個自來水新裝戶工程,陳某爬上大貨車上的小型挖土機,準備循鋁梯將挖土機開下地面施工。


未料,梯子和貨車接縫處的掛勾突然斷裂,挖土機瞬間翻覆,將陳某壓在挖土機下,陳某痛得發出陣陣呻吟聲和求救聲,挖土機翻覆的巨大聲響也嚇壞一旁的路人。


「有人被壓在挖土機下,趕快報案救人!」路人見狀趕緊報案,消防救護人員發現陳某被夾在駕駛座內,身體左側到大腿處全被挖土機引擎轉盤壓住,無法動彈,只好再調來消防懸臂車,將挖土機吊高,再把陳某拉出,送往成大醫院急救,但送醫途中已無生命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