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日 星期五

踢爆「榮」民「榮」眷數百項特權福利

2007.10.4



勞工農民是二等公民?


■ 李俊逸


行政院擬在國民年金實施後,全面檢討每月一萬三千餘元榮民就養金的調整問題,不料引來退輔會胡主委揚言,若就養金被調整,將不惜辭去主委的職務。其實,除了就養金,還有更多不為人知的名目。


一、就學服務:就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的學雜費及成績優異;榮民、榮眷及子女參加進修班;為參加國家考試去補習班補習,均享有補助。


二、就業服務:為校級以上的軍官及退除役人員,特別舉辦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三、就醫服務


1、就醫掛號費、部份負擔、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全額補助。


2、退伍後有職業者,依退伍時軍階,按比率補助。


3、移居中國或國外的榮民或義士未參加健保,回國至榮民醫院就醫,全額補助。


4、住院期間的伙食費,全額補助。


5、裝設義肢、義腿、枴杖、助聽器等之費用,全額補助;鑲牙則由專案辦理。每個項目,每兩年可申請一次。


四、就養服務


1、榮民的配偶及子女,每月可申請眷屬補助。


2、榮民移居到中國長期居住,出境前以現金一次發給半年的就養給付金,後續每半年以匯票給付,至終老為止。


五、服務照顧


1、榮民、榮眷、遺眷享有「急難救助」、「慰問」及「災害慰問」等,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補助,且無次數的限制。


2、國小、國中就學子女營養午餐補助,每人每學期兩千七百元。


3、遺孤三節慰問金,每次一萬元。


4、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5、榮民大陸親屬來台探病、奔喪,及滯留大陸前國軍人員及眷屬返台定居,享有補助。


6、紀念慶典活動、研習參訪、編印書刊出版品,主辦或協辦國際性的會議或活動,都可申請次數不等的補助。每次補助最高五十萬元。


退輔會每年近一千四百億的預算用來照顧八十七萬人,這還不包括眷村改建的費用;近八百七十萬的工農群眾享有的卻不到七百億元。


榮民可以在咖啡廳看報;農民卻得熱死在田裡;工農子女付不起營養午餐費,榮民子民卻沒有這個問題;榮民受災、生老病死都有補助款,子女少有負擔,工農群眾每一項都要由自己或子女負擔。這難道不是造成貧富差距的原因之一嗎?


六十年了,工農卻享受不到公平的福利,我們到底還要養這些特定族群多少年?請政府拿出魄力來,導正這長期不公的制度,早日將福利合理的分配由全民共享。(作者從事軟體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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