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27日
雙親翻落防汛道1死1傷 兒怒控河川局不聞問
記者翁聖權∕鹽水報導
鹽水鎮下林里老農佘丁炎與佘王住夫婦駕農用搬運車下田,因急水溪防汛道路未做安全護欄,導致車輛煞車不及,翻落路旁溝渠,造成一死一傷。家屬雖找來立委葉宜津協助會勘,但河川局對於善後不聞不問,引起家屬不滿,昨除向鹽水鎮調委會申請調解外,也將對第五河川局提出告訴。
死者大兒子佘明洲說,急水溪防汛道路其他路段都有安全護欄,惟下林里段未做,導致他年邁雙親於轉彎時,因農用搬運車煞車不及翻覆在深溝內。老母佘王住被壓 在溝壁,送醫後回天乏術,老父佘丁炎右手骨折氣胸,還在醫院治療。發生這樣悲慘的意外事件,第五河川局沒做好防汛道路的安全設施,難道不用負起責任?
佘明洲痛批,國家賠償法明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急水溪防汛道路無安全護欄,造成他 父母一死一傷。但第五河川局長顏嚴光對於賠償事宜,卻說他的「特支費只有五千元」,此種藐視人命口吻,叫家屬怎能不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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