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段雅晴、吳素柔台北28日電)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今天到行政院大門口陳情,希望政府重視因失業率攀升而出現的「集體工殤潮」,並應在勞工安全衛生法中增訂「資方違反勞動條件規定者,課以刑責」。
今天是國際工殤日,工傷協會一行數10人上午到行政院大門口前陳情,眾人高舉「集體工殤潮,勞安沒守好」、「受創勞工,基本保護」標語,呼籲政府重視工殤問題。
工傷協會表示,受全球金融海嘯影響,企業以裁員、減薪等手段節省成本、保有利潤,使員工不是失業等著「餓死」、為保職位超時工作而「累死」或擔心被裁員而「怕死」這波因勞動職場不穩定,而使勞工受到各種身心傷害的社會現象,已演變成集體工殤潮。
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說,現今的基本勞動條件,如工時、休假等規定,只受到勞基法的保障,若雇主不當對待勞工,只會被處最高新台幣6萬元罰鍰;因此,工傷協會訴求,應將勞動條件納入勞安法中,若資方違反規定,就課以刑責。
另外,工傷協會的要求還包括:勞安法應適用所有行業別,保護在職勞工;若政府無法保護勞工不被資方用各種方式壓迫,勞工失業後應被國家僱用;放寬職場身心壓力等相關疾病的職病認定,讓受創勞工有基本保障。
美東時間: 2009-04-28 04:30:22 AM
只要是先進國家就會保障勞工權益,
回覆刪除而台灣卻都沒有做到,
實為台灣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