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6日 星期一

檢:九不怕丟臉可看訊問光碟

2007.4.4



檢:不怕丟臉可看訊問光碟


〔記者林慶川、林俊宏/台北報導〕馬英九昨天為市長特別費案出庭時辯解聲稱,自己在檢方應訊時,從未坦承特別費是具公款性質,檢察官扭曲事實;承辦此案的前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說,尊重他的辯解,不過,偵訊期間全程錄音、錄影,馬若認為有疑義,可聲請勘驗相關證物,來還原當時情況。公訴主任檢察官黃惠敏更直接嗆聲,馬英九供詞前後不一,「如果不怕丟臉,大家就等著一起來勘驗偵查光碟」。


 侯:馬應訊坦承是公款


侯寬仁表示,馬英九首次應訊時,即坦承「特別費係屬公款」的性質,除了他至查黑中心提出這種說法,去年八月,民進黨議員徐佳青曾質詢市長特別費的性質、使用方式,馬當時的解釋,與至檢方接受調查時的說法相同,「馬的庭外陳述,及至檢方應訊時的說詞,前後也都一致」。


黃惠敏則表示,經常有被告在院方審理中翻供,如果有必要,檢方將會向法院聲請勘驗查黑中心訊問馬英九時的側錄光碟,屆時馬英九被訊問的過程都會攤在所有人的面前,她相信,馬英九應該不會主動先提出聲請。


 檢:馬的前後供詞不一


檢方表示,馬英九三次應訊中,第一次確實沒有直接表明特別費是公款,但當初侯寬仁是以「以您(指馬)的觀點,你認為特別費的性質是公款或私款?」馬答稱特別費需用在公務公益,並不屬於薪水一部分,侯寬仁才會因此認定馬有貪污嫌疑,進而追查馬帳戶的資金匯領情形,並密集約談核銷人員;未料,馬英九在起訴前的第三次約談,卻改稱特別費是私款。


黃惠敏說,馬英九對於特別費的解釋在卷證筆錄中記載得非常清楚,從前後的對話脈絡可以看出馬英九首度應訊就是認為特別費屬於公款,並非單純與檢察官討論法律觀點。


檢方表示,任何案件進入法院都應是一個法律案件,著重院、檢、辯三方對法律認知,未來將朝特別費是公款、馬英九有違法性認識、供詞前後不一及施以詐術詐取特別費等方向論告。


黃惠敏對公訴團隊表現滿意,認為審理過程都在事先推演掌握中,昨天的程序重心在被告答辯,馬英九和辯護人都做了詳細陳述,相關起訴證據也會在未來的審理程序逐漸呈現,不會受到政治層面影響。


她還說,公訴團隊的心情和承辦一般案件相同,不會因被告是馬英九,心情就會有所不同。


有專案小組成員則指出,馬口口聲聲指被檢方誤導,此種說法實在是很奇怪,馬是要爭取擔任總統候選人,若是那麼容易被誤導,以後,若是真的當選,如何日理萬機,及面對複雜的兩岸關係。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