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

五股交流道 先國道工人莊文清公 被酒駕學生撞死

【吳嘉億、林俊宏╱台北報導】中山高速公路北上近五股交流道處昨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國道工人施工時,意外遭酒後駕車的插大補習班學生高速撞擊,當場頭殼破裂,送醫後不治。


貪杯惹禍



家屬聞訊後哀痛不已,雖然肇事者向死者妻子下跪道歉,但死者家屬還是無法接受事實。死者莊文清(三十六歲)從事國道工程施工六年多,與緬甸籍妻子李惠珠(二十六歲)育有四歲及二歲子女。昨晨於中山高北上三十二公里,近五股交流道旁進行道路車流量監視系統工程放置線圈作業,遭黃云豊(二十五歲)駕車以高速撞擊,當場慘死。



撞擋風玻璃彈落地面



黃云豊向警方供稱,他前晚與友人至桃園市飲酒餐敘,因上午九時補習班有課,便趕在凌晨駕車返回台北住處。

凌晨二時許行經五股交流道附近時,突然眼前出現一個黑色人影,他下意識地將車子轉向外側車道,沒想到對方也往同一個方向閃,當場遭正面猛力撞擊,對方被撞得飛上擋風玻璃後彈落地面,他嚇得急忙將車子停在路肩,才知道撞到人。

莊文清遭撞後,當場頭殼破裂、腦漿外流,送醫途中已無生命跡象,莊文清的胞兄與妻子,手裡抱著二名年幼子女急奔醫院,無法置信數小時前才出門工作的親人,竟毫無知覺地躺在浸滿鮮血的床單上,掉落在病床下的反光背心也沾滿鮮血。莊妻難忍悲痛,當場癱軟跪地,抱著丈夫失聲痛哭。




「把孩子的爸爸還我」 



莊文清經一個多小時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黃云豊因無法承受良心譴責,當場跪地請求死者家屬原諒,他懊悔地說:「發生這種事我真的不願意,我願意一命賠一命。」但莊妻只能無助地緊抱女兒低聲飲泣說:「你把孩子的爸爸還我。」

目睹意外的工頭陳雲生向警方表示,車禍發生時,在施工處前方五十公尺有LED車(警告號誌燈工程車)做為警示,當時施工即將收尾,所以未放置三角錐,但死者手持反光指揮棒,並身穿反光背心,肇事者仍一頭撞上,「實在太誇張了」。

黃云豊向警方供稱,車禍當時時速約九十公里,駕車前只喝了三大杯啤酒,但進行酒測後,發現酒測值高達零點七七,遠遠超過標準值零點二五,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及過失殺人罪嫌移送法辦。



酒駕致死罪更重



酒醉駕駛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類似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但是如果因此而致人於死,則又觸犯了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酒醉駕駛因而致人於死是兩罪併罰。



200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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